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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办学条件,最新20条“底线要求”来了!

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教育部网站  字体大小[ ]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以下简称《底线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教育强国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学龄人口“排浪式”变化新形势,紧扣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过渡的核心任务,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全面加强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底线要求》在2014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基础上进行了迭代升级,从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生活硬件配备、教学设施装备、教职工配备五方面,明确提出了新的20条底线要求。这是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要达到的“底线标准”,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各地需结合实际,在底线要求基础上提高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并持续推动学校达标建设。

  《底线要求》不仅聚焦硬件标准配置,更突出“五育并举”导向,重点强化了心理健康、美育、体育等方面的教学设施配备和师资保障要求。这种调整既符合教育规律,也适应新时代需求,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全面的条件支撑。

  《底线要求》的出台,为各地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开展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助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了明确指引。下一步,各地要对照标准补齐短板,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为教育强国建设夯实基础。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

教基厅〔2026〕1号

  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面向教育强国建设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振兴提升县域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保障中小学生安全,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基本需求,现将《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以下简称《底线要求》)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底线要求》以相关国家标准、教育行业标准及政策文件为基本依据,是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要达到的底线标准,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各地可根据本省份实际情况,在此要求基础上提高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切实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教育部门要对照《底线要求》逐校逐条梳理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和相关审批手续完备情况,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省定办学条件标准等,开展工作调度和持续跟踪问效,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底线要求》。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支持符合要求的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统筹用好相关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优先支持改善中小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优先支持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加固等审批和验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底线要求》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范围,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6年5月6日

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1.校园内设置旗台、旗杆,使用规范国旗。

  2.拆除或封存D级危房,C级危房经加固评估达标后使用。

  3.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4.校舍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有效的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设置提示标识,并能正常使用。

  5.教室等室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国家标准。

  6.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直饮水等。

  7.学生1人1桌1椅,座椅有靠背。

  8.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含租赁借用)满足开足体育课时和田径及球类活动开展要求(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至少1种)。

  9.设置学生心理辅导室。

  10.教室配置黑板(书写板)或交互式电子白板、大屏一体机等设施设备,接入带宽不低于100兆。

  11.设置计算机教室或信息科技实验室。小学应具备科学教室或实验室,初、高中学校应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室,实验器材配备满足学生开展实验活动。

  12.设置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相关教学器材,满足教学需要。

  13.按规定配备图书(含电子图书),图书馆(室)满足学生阅读需要。

  14.寄宿制学校设置食堂。

  15.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良好,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上铺安装防护栏。

  16.寄宿制学校合理设置厕所、盥洗设备,满足学生如厕、洗浴等生活需求。

  17.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急救箱,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

  18.按标准配备取得保安员证的专职保安员。

  19.专任教师配备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需要,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0.学生宿舍配备管理员,女生宿舍需配备女管理员。


完善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促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以下简称《底线要求》)。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就《底线要求》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底线要求》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当前我国学龄人口规模与分布呈现梯次变动、区域分化新特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成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紧迫任务。近年来,中央层面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紧扣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主线,明确提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具体标准。面向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必须主动适配学龄人口发展新形势,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2.问:《底线要求》修订的目的与思路是什么?

  答: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需要对学校布局调整,打通教育资源使用,满足新形势下教学、生活、安全等需求,推动各地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保障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基本要求,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2014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简称“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提出了20条必须完成的“保基本、补短板”标准。但从当前审计和各地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来看,不少地方办学条件不再适应当前开展教育教学和生活需要。此次《底线要求》在原“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基础上,进行了迭代升级,除对学校校舍、教学生活硬件配备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外,还重点关注了心理健康、美育、体育等方面的教学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问题,旨在针对性解决发现的各类短板隐患,回应群众期盼,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问:《底线要求》具体从哪些方面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底线要求?

  答:《底线要求》主要从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生活硬件配备、教学设施装备、教职工配备等方面,对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新的20条最基本要求。

  一是在学校校舍建设方面。明确校园旗台旗杆设置和国旗使用要求。针对危房情况,要求拆除或封存D级危房,考虑到地方财政经费压力,明确C级危房经加固评估达标后使用。对教室等室内采光和照明提出要求。

  二是在安全防范建设方面。对学校一键报警装置、防冲撞设施、视频监控安装、消防和应急疏散条件等方面提出要求。

  三是在生活硬件配备方面。对学校饮用水和寄宿制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床位、厕所、盥洗设备等提出要求。

  四是在教学设施装备方面。对学校课桌椅、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心理辅导室、数字化基础环境、学科实验室、音乐美术教室和教学器材、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等方面提出要求。

  五是在教职工配备方面。对专任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提出要求。同时,对学生宿舍管理员、保安员、校医等后勤生活保障人员配备作出规定。

  4.问:如何保障《底线要求》落地落实?

  答:为保障《底线要求》落地落实,我们将采取系列有效举措,推动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全面达标。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各地要对照《底线要求》,逐校逐条排查基本办学条件缺口,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跟踪评估,实行底线要求达标动态“销账”制度。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聚焦校舍建设、装备配置、师资配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制定“一校一策”方案,分类推进薄弱学校改造提升;结合实际提高省定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三是坚持集约增效。各地要立足当前实际,统筹用好学龄人口变化导致的存量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益,推动资源向薄弱环节和底线短板倾斜,以低成本、高效率方式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对办学条件“底线失守”问题“零容忍”,确保设施设备能用好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中国公共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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